2022年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基地管理中心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省级专项资金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23〕1号)、《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农科计〔2023〕5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学习并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绩效自评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设定了三级指标,在院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形成我单位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 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隶属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属于公益性二类差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一)人员情况及机构设置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基地管理中心人员编制18名,2022年年底共有正式在职职工18名,其中管理人员6名,专业技术人员10名,工勤人员2名;退休人员2人;临聘人员2名。内设办公室、科研管理科、基建与后勤服务科、生产经营科四个科室。
(二)中心主要职责
为省农科院各科研所(中心)的农业科学研究提供全方位服务。主要3377体育的业务范围:1.科研用地的管理;2.科研人员生活的管理;3.科研工作的配套服务;4.中小学学生科普与素质教育;5.试验示范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6.农作物科学实验;7.农作物良种繁制;8.农药试验和病虫害研究与防治;9.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年初预算227.18万元,无调整预算数。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财政支出6.12万元,其中福利费4.12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7.18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支出227.18万元。
从功能科目来看,收入预算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等功能科目。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调整预算数为227.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数为227.1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221.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1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无三公经费支出,具体见“附件:1.基础数据表”。
2.公用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公用经费总体支出较2021年略有提高,具体见“附件:1.基础数据表”。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项目经费支出0元,主要原因为财政缩减一般性支出未安排拨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及自评分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喜庆之年,基地中心工作在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分管院领导邓华凤副院长的悉心指导下,在全院各处、所(中心)同仁的大力支持下,坚持“立足服务,管理高效,风清气正,创新开放”的发展方略和“协作,奉献,精致,高效”的工作理念,中心班子盘活发展思路,主动谋划基地建设与管理,出新招与实招,通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年工作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2022年,中心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中心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单位2022年度评价得分为100分。具体自评情况如下:
(一)预算执行情况评价
我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年初预算227.18万元,全年预算数227.18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及当年追加),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数为227.1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该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二)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该指标主要从供电供水时长、灌溉时长等方面来考核我单位对基地后勤保障情况,主要包括高桥基地供电供水、高桥基地灌溉、高桥基地食堂开餐、高桥基地通勤车、高桥及海南基地综治工作、绿化卫生等指标。2022年均达到各项数量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1)年初绩效目标。高桥基地供电供水保障12个月,高桥基地灌溉12个月、高桥基地食堂开餐12个月、高桥基地通勤车保障9个月、高桥及海南基地综治工作12个月、绿化卫生保障12个月。
(2)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一是开启建设岳麓山实验室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白泥湖科研试验基地帷幕。我院白泥湖基地是省重点工程岳麓山实验室配套建设的10个科研试验基地之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 2022年6月7日,陈飞副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湘府阅〔2022〕41号),对我院请求的白泥湖基地建设工作做出决定,同意我院在省属劳改农场选址用于科研试验基地建设。2022年6月8日,院党委决定成立院白泥湖基地选址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以基地中心为责任主体。领受基地选址任务后,中心班子开拓进取,迎难而上,凝心聚力,精心操作。在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 2022年9月1日,我院与湖南白泥湖园艺场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及划拨框架协议》,协议约定该公司在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白泥湖园艺场内划转4423亩土地用于我院建设白泥湖科研试验基地,这标志着我院的岳麓山实验室白泥湖科研试验基地建设帷幕拉开。
二是统一管理我院驻海南科研基地。2022年8月29日,院党委决定,由基地中心统一管理我院海南三亚市海棠区科研试验基地和崖州区生物育种试验基地(筹)。接到任务后,中心班子迅速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组织工作专班开展调研,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开展统一管理前期工作。2022年9月20日,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了中心提出院海南科研基地统一管理工作方案和《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海南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湘农科办〔2022〕92号)。院海南科研基地管理办法规定,院授权基地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全院各研究所(中心)海南科研基地,从此,我院海南科研基地管理工作开创统一管理新局面。
三是完善高桥基地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2022年6月29日,经院党委同意,我中心将高桥基地融入高桥镇长沙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之中,2022年度内在高桥基地完成建设投资1200余万元,完成了基地灌溉水湖四周环境和示范茶园生产道路提质改造、金井河两岸防洪能力提升、职工住宅区美化等项目,有效地改善了基地的科研环境,提升了高桥基地作为湖南省科普基地的科普功能,也更使高桥基地有效融入到当地的乡村振兴事业中去。
四是做好高桥基地建设与运行维护工作。中心开通往返高桥基地的班车,班车正常运行269天538趟次,科研人员免费乘车8070多人次。保障食堂安全文明卫生舒适就餐。为入驻高桥基地的科研人员提供免费就餐服务1万余人次,用餐金额15.4万余元。做好供水供电和防汛抗旱抗冰工作;加强高桥基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工作,保障高桥基地2000余亩试验田试验有序进行,基地接壤3个村含15个村民小组无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及时做好零星维修工作。及时做好高桥基地科研楼漏雨、供水供电、防汛抗旱设施等维修工作。加强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为保证高桥基地的环境,对基地科研楼前坪的梅园、桃园进行修剪和病虫害防治,对公共区域进行白蚁防治;卫生工作方面,重点清理了卫生死角,使基地卫生环境展现新气象。
该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
2.质量指标。该指标主要从对基地后勤保障的供水供电、灌溉、食堂就餐等方面考核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包含高桥及海南基地食堂就餐满意率、高桥基地通勤车安全准时率等指标。2022均达到年初各质量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1)年初绩效目标:高桥基地供电供水保障安全稳定、高桥海南基地灌溉及时有效、高桥及海南基地食堂就餐安全满意率85%、高桥基地通勤车安全准时率95%、高桥及海南基地综治工作做到无重大治安案件、环境卫生清洁天数率95%。
(2)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高桥基地供电供水保障安全稳定、高桥海南基地灌溉及时有效、高桥及海南基地食堂就餐安全满意率85%、高桥基地通勤车安全准时率95%以上、高桥及海南基地综治工作做到无重大治安案件、环境卫生清洁天数率95%以上。
该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
3.时效指标。该指标主要从时效性角度来考核绩效目标的事项情况。
该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4.成本指标。该指标主要从成本角度考核年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安排经费227.18万元,加上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年中追加科研项目经费,2022年度经费支出227.18万元,为为省农科院各科研所(中心)的农业科学研究提供了有力保障。
该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三)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该指标主要从基地开展科研项目、野外种植资源保存数量角度来考核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主要考核包括高桥及海南基地开展科研项目数量、高桥基地保存野外种植资源数量等。
(1)年初绩效目标。在高桥及基地开展科研项目120项,高桥基地保存野外种植资源2000份。
(2)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22年,我单位有效支撑了高桥基地的科学观测实验站。服务好在高桥基地里的农业部华中地区蔬菜观测实验站、华中地区果树观测实验站、作物基因资源与种质创制湖南科学观测实验站、湖南耕地保育科学观测实验站、湖南茶树及茶叶加工科学观测实验站、长沙作物有害生物科学观测实验站等6个农业部野外科学观测实验站;同时高桥基地支撑各所(中心)单位种质资源资源圃存种保护工作。高桥基地建有60亩茶树种质资源圃,保存有2200余份茶树种质资源;45亩无性繁殖及多年生蔬菜种质资源圃,保存1800余份蔬菜种质资源;50亩药用植物资源圃,保存资源400余份。在高桥及基地开展科研项目250项,高桥基地保存野外种植资源4000份以上,超额完成预期目标。
该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2.社会效益指标。该指标主要从科学研究以及科技服务所获得的社会效益角度来考核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主要从高桥基地科普工作、对外宣传交流、乡村振兴联系示范等方面设置指标来考核。
(1)年初绩效目标。高桥基地科普工作免费开放时间达标、高桥基地对外宣传交流20场次以上、乡村振兴联系示范1个。
(2)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高桥基地全年对外宣传交流30场次以上,科普免费开放天数达标,开展亲子——多肉植物科普活动,接待人数10000多人次。茶叶、蔬菜、园艺、核农学与航天育种等科研基地亦开展了系列科普活动。积极开展科技服务工作,继续对接长沙县高桥镇积极开展院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建设年度服务工作,为高桥镇推荐9名镇派科技特派员,并开展了系列科技服务活动。在高桥基地的辐射带动下,2022年,高桥镇6个村(社区)中有白石源村、范林村、金桥村、锦绣社区、百录村共5个村获评为湖南省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
该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3.生态效益指标。该指标主要从基地试验过程中产生的生态效益等角度设置指标。
(1)年初绩效目标。高桥及海南基地生态优试验地不抛荒、高桥基地秸秆资源化利用率95%。
(2)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高桥基地秸秆继续实现整体资源化利用。在院农业环境生态所的支持下,全年利用基地新建成的秸秆资源化利用车间处理基地试验废弃秸秆和园林绿化废弃物共计约30吨,基地全年秸秆资源化利用率95%以上,高桥及海南基地生态优试验地实现未抛荒目标。
该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四)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包括可持续影响指标与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我中心设置的可持续影响指标是基地为全院基础性、关键性科学研究提供持续的试验基地平台支持。
1.年初绩效目标。基地职称全院各类有影响力高科技成果,发表高质量论文、院属各研究所对基地中心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5%。
2.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2年,据不完全统计,全院各科研基地支撑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11项以上,发表高质量获奖论文论文40篇以上。在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院属各研究所(中心)对基地中心服务的满意率95%以上。在院2022年度绩效评估考核中,基地中心被评为院“优秀”档次管理服务机构。
该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亟需增加基地运行维护投入。我院目前拥有院本部、高桥、海南、白泥湖基地等四大综合性科研基地,基地面积大,需维护运行的事项多,日常运行经费太少,影响基地整体功能发挥。
2、白泥湖科研试验基地建设资金尚未筹措到位,影响其建设进度。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细化预算,以收定支。
2、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促进我中心基地事业发展。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反映出我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对项目的运行情况计划性不够,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项目的绩效管理。
附件: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基地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8日